5.6 抗冲击性能


5.6.1 水流指示器应按照6.6进行冲击试验,经三次6.8 J能量的冲击后,不得有零件松动而妨碍水流指示器动作。试验后,应按6.8进行灵敏度试验,试验结果应符合5.8规定。
5.6.2 试验后应检查水流指示器的外壳,如果外壳出现断裂而不影响水流指示器的动作,则为合格。
如果外壳用于防尘或防潮,而外壳断裂,水流指示器则为不合格。

目录导航